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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加计扣除审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从会计核算角度规范了企业对研发费用的确认、计量、记录及报告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从税法角度规范企业对研发费用的归集、摊销及抵减企业应税收入进行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我方可为企业提供研发费加计扣除审计,协助企业顺利快速完成申报工作。

服务流程
  • 01业务咨询首先,锡州人力资源了解客户意向,确认合法资质,交换公司基本情况并加以说明。
  • 02分析考察依据用工单位提出的要求,对实际工作环境、岗位进行了解,如有必要可进行考察。确定派遣员工招聘方法。
  • 03提出方案锡州人力资源可根据不同用工单位的要求及现有状况,为他们制定劳务派遣方案。
  • 04提出方案锡州人力资源与客户研究、协商劳务派遣方案的内容,并在合法用工的前提下修改、完善劳务派遣方案。
  • 05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义务,分清法律责任,锡州人力资源与客户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 06实施服务锡州人力资源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合同》之各项约定。